会计科目指的是按照经济内容对各个会计要素进行分类所形成的项目。每一个项目都规定一个名称,每一个会计科目都明确地反映一定的经济内容,不同的会计科目反映会计事项不同的特点。例如,工业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运输车辆等劳动资料,其实物形态是固定不变的,将在很长时间内为企业所使用,则将其归为一类,设置“固定资产”科目;而库存的各种原料、辅助材料、燃料是企业生产的劳动对象,通过生产改变了它们原有的实物形态、性能、用途等,因而将它们归为一类,设置“原材料”科目。

    通过设置会计科目,能够使企业各不相同的经济业务,按照既定的标准进行科学的分类,将各自独立的经济事项转化为规范的具有可比性的经济信息。例如,家具厂有库存木头1000立方米,单价500元;汽车厂有库存某电子元器件3000个,每个单价300元。木头与电子元器件之间无任何的可比性,但是对于各自的企业而言,它们都属于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材料,可以分别归入“原材料”科目。通过计算可以知道家具厂有库存材料500000元,而电子厂有库存材料900000元,这两个会计信息是可以比较的。

    可见,设置会计科目使得编制会计凭证和登记账簿记录都有了依据,使得编制统一的会计报表有了基础,使得会计信息使用者在不全面了解各行业特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会计报表掌握和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会计科目的设置,一般是从会计要素出发,按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将其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五大类。我国2006年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

    三、所有者权益类84所得税费用

    在实际会计处理过程中,对于某些会计科目还需进一步了解其详细信息,如原材料,必须知道它的种类、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这就需要在原有科目下再根据用途和需要具体设置细目,这就有了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的区分。

    总分类科目,也称“总账科目”或“一级科目”,是对会计要素进行总括分类的类别名称。它是总括地反映会计要素核算内容的科目。会计科目表中的会计科目均为总分类科目,如“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原材料”、“实收资本”、“应付账款”等。

    明细分类科目,也称“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账户的进一步划分,是详细反映会计要素具体核算内容的科目。如可以在“应付账款”总分类科目下按具体单位分设明细科目,具体反映应付哪个单位的货款。

    基于管理的需要,在有的总分类科目下所需要设置的明细分类科目太多时,还可以在总分类科目与明细分类科目之间增设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也是明细分类科目。如此一来,会计科目就可以分为一级科目总分类科目、二级科目明细分类科目、三级科目明细分类科目三个层次。

    总分类科目与明细分类科目的内在关系。

    总分类科目与明细分类科目

    总分类科目一级科目

    明细分类科目

    二级科目三级科目

    生产成本

    第一车间甲产品

    乙产品

    第二车间甲产品

    乙产品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总分类科目都要设置明细分类科目,主要是根据管理的需要和经济业务的类型而决定的。

    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总分类科目一般由财政部制定,明细分类科目除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的以外,企业则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但是,企业所自行设置的会计科目名称要力求简明确切,每一科目原则下只反映一类经济内容,各科目之间应界限分明,以保证会计核算指标口径的一致。